也许对普通粉丝来讲,能亲临现场看场明星演出就已经很满足了,假如再能跟他们共进晚餐或者喝上一杯,那更是十分荣幸的事。继上周主持人李湘拒陪山西企业家喝酒一事爆出后,记者独家采访了24位娱乐圈的当红女明星,本想让她们对此事发表一下看法,没想到她们当中有很多人也遭遇过这样的“潜规则”,比如周彦宏演出经常被“黑”,假如没去“应酬”就遭殃;柯以敏在厦门酒吧曾被强行加演;邵小珊说自己遇见的“人身威胁”比李湘可怕的多;孙菲菲厌恶和不相识的主办方照相;还有汤灿和曹颖,经常有主办方不兴奋的时候……(青年周末)
)
李湘受邀到山西介休主持某楼盘开盘仪式,活动结束后,一些企业家聚集在酒店,等待李湘前来用餐。李湘觉得工作结束了,没必要再参与这样的社交。主办方很不满,不再安排车辆送她。据说还给酒店保安打电话,让他们禁止所有出租车在门口等停。
)
周彦宏:歌手被主办方“黑”是常事儿.我跟费翔两个人到四川一个偏僻的地方演出。也是因为类似的事情,主办方不兴奋了,结果就不送我和费翔了,都到凌晨3点了都没人管我们。不陪吃饭,还不给买返程机票。
)
杨钰莹出道更早一些,她的经纪人曾经说“我绝对不会让我的歌手去陪人家吃饭”。而且是说到做到,每次演出完就让杨钰莹直接回房间了。要想既不吃饭又不得罪对方,可真是需要点聪明才行。
)
柯以敏:曾被强行加演.我们在厦门的一个酒吧里演出,本身合约是演一场,结果到那儿之后,老板说要加演一场,费用还是一场的费用。这种做法无疑说明演艺圈没有一个良好的行业规范,合约就视同一张废纸。
)
潘美辰:喝酒、拍照曾被逼去做合约里没有约定的事,像喝酒、拍照。这种情况太普遍了。
)
邵小珊:他们什么事都做的出来.“我假如不按照他们说的话去做,他们就整死我!这种情况持续好多年了,我身体到今年为止真的快扛不住了,精神压力也很大。比如我去和平东桥的一个网吧,他们就不给我放我爱看的电影,他们拿烟扔到我四周,恐吓我,或者拿打火机节奏性地敲桌子,心理暗示。”
)
孙菲菲:有的主办方不只是想吃饭.“假如对方只是纯粹善意的吃饭,我觉得这个无所谓。但有的主办方不只是想跟你吃饭这么简单,酒席上会有一些别人在,专门要在喝酒时和你照相。”
)
汤灿:不去吃饭,主办方就不兴奋 我们没碰过这么严重的事,但也有不去吃饭,主办方不兴奋的时候。艺人是去唱歌不是去吃饭陪酒的,所以演出完就OK了。”
)
曹颖:也碰见过,但处理的比较好.“我们一般在接活动之前跟主办方说好,除了主持节目之外的活动,我们一概不参加,而且会在合约里写得很清楚,主办方会很知趣的。我不知道他们那边问题出在哪儿,我也碰到过这种事,但我们都处理的比较好。”
)
汤加丽:非亲非故,凭什么要给你面子!这是不正当的要求,人家是帮你去主持,又不是陪你去吃饭!是两回事!所以这些在前期都是应该谈在合同里的,仅仅因为拒绝就那样我觉得太不绅士了,可能中国人的观念觉得这是不给面子,但是事情是两回事,我跟你非亲非故的,为什么要给你面子呢?!”
)
陶虹:我出门也“躲事儿”“你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啊?假如之前没有商量好的话,出什么事怎么办?有人出去经常想躲事儿,我就是这样。”
)
何静:假如让我陪酒,那就打架“我绝对不在饭桌上喝酒,打架就打架,无所谓。”
)
李慧珍:别把陪酒想歪了“每个主办方想法都不一样,有些和主办方关系特好的,那去就去了。但是这种性质的陪酒和大家想象中的陪酒根本是两码事,大家把这个想的太肮脏了,你说假如涉及到像陪酒小姐一样陪,那是不可能的。”